第十卷第二期出版于
2006 年 6 月 2日

美国加利福尼亚州奥克兰市

航标 (SIGNALS) 新闻快报为您提供 详细的有关美国联邦海事委 员会立法和执法信息及海运 企业的发展动态。

 美国联邦海事委员会颁布通 告,调查和听证有关违反海 运法的行为(06-06公告)

美国联邦海事委员会已经对 三个无船承运人展开调查, 查证是否违反海运法,为无 证经营的海上运输中间人操 作业务。06-06公告上列名的三个无船 承运人分别是:马里兰省吉 塞普的 Euro USA Shipping Inc ;纽约布鲁克林的 Tober Group Inc ;新泽西州克尼的 Container Innovations Inc 。根据 06-06 公告,海运公 司及其前任公司 Euroamerica Group Inc ,明 知并故意收受和运输一些无 证经营的海上中间人的货运 , Tober Group 公司和公司犯有同样 的错误, Tober Group 公司还被指控 未按照其公布的运价本征收 运价和附加费,违反了海运 法第 10 (b)(2)(a) 款的规定,“提供班轮运输服 务的公共承运人必须依据其 公布的运价本收取运费和附 加费。”

海运法第 10 (b) (11) 款规定,严 禁任何承运人明知或故意 收受或承运未向联邦海事 委员会登记运价并提交保 证金的海上中间人的货运 。联邦海事委员会在网站 www.fmc.gov 上公布了所 有登记运价并提供保证金 的无船承运人的名单,船 公司并能要求无船承运人 提供运价本的公司名称页 和保证金文件的复印件, 以确定其身份。海运法也 授权联邦海事委员会对每 一个明知和故意的违法行 为课以罚款 3 万美元,这一 调查和听证正在进行中 ,初步裁定将在 2007 年 5 11 日 前由联邦海事委员会行政 法官作出裁定。

 泛大西洋班轮公会宣布提 高现行的燃油附加费巴拿 马运河附加费

从事于美国和北欧/英国 /爱尔兰/斯堪的内维亚和巴 尔的摩港口航线的泛大西 洋班轮公会已经宣布从 2006 年 六月十六起调高现行的 燃油附加费和从 2006 年六 月十日起巴拿马运河附 加费。货币调整附加费 (CAF)保持现行的 6%

泛大西洋班轮公会将维 持下列的燃油附加费: 经美国大西洋/海湾各港 , 467 美元/20’933 美元/40’ 45’47 美元/每运吨费;经美国 太平洋各港口, 700 美 元/20’1400 美 元/40’ 45’70 美元/每运吨费。

巴拿马运河附加费将从 165 美 元每箱调高至每箱 192 美元。 该组织的成员是大西洋集 装箱公司、地中海海运公 司、马斯基海运公司、 NYK、 东方海外和铁航。这些费 用在该公会向美国联邦海 事委员会登记的费率表中 公布,可参阅网站: www.tacaconf.com

 泛太平洋稳定运价协议 组织的承运人调高燃油 附加费、货币币值调整 费和内陆燃油附加费

从事于东亚至美国航线的 泛太平洋稳定运价协议组 织,登记号为 011223,已经修 改其登记的运价本,调高 燃油附加费 (BAF) 货币币值调 整费和内陆燃油附加费 (IFC)。 燃油附加费详情如下:

2006 6 1 日至 6 30 2006 7 1 日至 7 月 31
美元 475/20’ >美元 510/20’
美元 635/40’ 美元 680/40’
美元 715/40’HC 美元 765/40’HC
美元 805/45’ 美元 860/45’
美元 14/每运费吨 美元 15/每运费吨

货币币值调整费也从 2006 7 1 日起调整,到日 本的货运,从原来的 3% 调 高至 4%2006 6 月,至内 陆点的铁路运输燃油 附加费每箱 206 美元,至 加利福尼亚州、奥瑞 冈和华盛顿州第四组 各点和东部口岸的本 地卡车运输每箱 60 美元 。泛太平洋稳定运价 协议组织也已经宣布从 2006 7 1 日起,至内陆点 的铁路运输燃油附加 费每箱 277 美元,至加 利福尼亚州、奥瑞冈 和华盛顿州第四组各 点和东部口岸的本地 卡车运输每箱 66 美元。

该组织的成员是:美国 总统轮船公司、中远公 司、长荣海运公司、韩 进海运公司、渣打集装 箱公司、现代商船公司 、 K Line、三菱船公司、 NYK船 公司、东方海运和阳明 海运。有关附加费的详 情可查阅网站 http://www.tsacarriers.org

 高峰季节附加费: 亚洲美国航线的运价

许多从事于亚洲/美国航 线的船公司及无船承运 人近来已经向联邦海事 委员会登记了高峰季节 附加费,高峰季节附加 费将从 2006 6 15 日 起至 2006 11 30 日这 一期间征收。 大 部分承运人已经按下述 水准登记, 有些承运人则 对到美国东岸港口的全 水路货运增收更高的高 峰季节附加费。

2006 年亚洲/美国航线高 峰季节附加费 (PSS)
生效期: 2006 年 6 月 15 日 至 2006 年 11 月 30 日(除另有规定)
适用航线:亚洲港 口至美国目的港
整箱货: 300 美 元/20’400 美 元/40’ 450 美 元/40HQ 到美国东岸港口的全水路 货运可能增收更高的高峰季节附加费
拼箱货: 8 美元/运费吨, 除非有些承运人已经登记 8 美 元每立方; 16 美元每重量吨,

为了遵照联邦海事委员会的规 则,新的或增加的附加费必须 提前 30 天在运价本中登记。 任何超过规定时间的延期 也必须提前 30 天登记。一 旦在运价本登记,高峰季 节附加费就适用所有费率 ,除非特别注明,不适用 高峰季节附加费。 600 多个 运价本的规则和附加费可 以通过网站查阅www.dpiusa.com

 西行泛太平洋运价稳定 协议成员再次调高燃油 附加费,货币币值调整 费和内陆燃油附加费

从事于美国至东亚航线 的西行泛太平洋稳定运 价协议组织成员最近宣 布调高燃油附加费( BAF ) 和内陆燃油附加费 (IFC) , 货币币值调整费也从 7 1 日 起调整。详情如下:

燃油(附加费) - 2006 #24180; 6 1 日 至 6 30 燃油(附加费) - 2006 6 1 日至 6 30
美元 508/20’ >美元 544/20’
#32654;元 635/40’ 或 45' 美元 680/40’ 或 45'
美元 32/。每运费吨 美元 34/。每运费吨

内陆燃油附加费 (IFC) 也将调高: 2006 7 1 日起,经铁路、内 陆运输和卡车运输内陆燃 油附加费每箱从每箱 206 美元 调高至每箱 227 美元,当地和 地区性的卡车运输从每箱 60 美 元调高至每箱 66 美元。 货币币 值调整费也从 2006 7 1 日起 调整,到日本的货运,从 原来的 42%调高至 43%;到台湾 的货运,从 4%调高至 5%;到新 加坡的货运从 10%调高至 11%. 货币 币值调整费不适用西行 泛太平洋稳定运价协议组 织的其它目的港 西行泛太平洋运价稳定协议的 11 名 成员是:美国总统轮船公司 、中海、中远、长荣海运公 司、韩进海运公司、渣打集 装箱公司、现代商船公司 、 “K” Line NYK 船公司、东方海运 和阳明海运。有关附加费 的详情可查阅网站http://www.wtsacarriers.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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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卷第十二期出版于 2006 年 6 月 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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