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卷第一期出版于
2007年1月4日

美国加利福尼亚州奥克兰市

航标(SIGNALS新闻快报为您提供详细的有关美国联邦海事委员会立法和执法信息及海运企业的发展动态。

 布鲁斯 道姆布鲁斯克 先生从美国联邦海事委员会退休

美国联邦海事委员会布鲁斯 道姆布鲁斯克 先生最近退休。布鲁斯 道姆布鲁斯克 先生于1973年加入美国联邦海事委员会,33年来一直在联邦海事委员会工作,嬴得了极高的声誉。他曾被授予联邦海事委员会的最高奖项――金牌,以表彰他的卓越贡献。道姆布鲁斯克 先生几乎在联邦海事委员会每一个部门工作过,并在高级管理阶层工作19年,在联邦海事委员会具有极其丰富的宝贵经验。

自2004年,他担任了联邦海事委员会行政办公室主任,为联邦海事委员会制定各项年度报告和工作计划,为联邦海事委员会主席、专员、行政法官和其他官员提供工作指南。作为办公室主任,道姆布鲁斯克 先生也负责人事管理信息技术管理服务以及财务管理等工作。联邦海事委员会在2004年实行了机构重组,在此以前,道姆布鲁斯克 先生在管理执行署担任副主任,后任主任,长达18年,直接受命于由共和党和民主党任命的联邦海事委员会主席。在工作期间,他领导着联邦海事委员会消费者投诉委员会、执照管理委员会、执行局以及贸易分析和代理委员会等部门。许多年来,他还担任过财务执行总监,联邦海事委员会主席的顾问,以及联邦海事委员会自动运价登记信息系统的办公室主任。他曾致力于1984年海运法的改革,为加快1998年海运改革法的制定作出了贡献。

 美国联邦海事委员会发布99-61通告,关于CAROLINA MARINE HANDLING 诉南卡州港务局一案的裁定

美国联邦海事委员会在99-16 号通告中发布了3项命令,否决了两项申请,批准了一项动议,同意撤销对南卡州港务局的一项指控,但拒绝查尔斯敦国际工程公司和查尔斯敦国际港口公司的提出的重新审核的申请。

99-16号通告是由联邦海事委员会在1999年8月13日发布的,以回复对 卡罗力那海运码头公司(CMH)从事不正当码头作业违法了1984年海运法规定的指控。该公司提供码头作业服务、装卸服务、货运代理服务和船公司代理服务。在这一通告中,原先的被告是南卡州港务局,查尔斯敦海军码头发展公司、查尔斯敦国际工程公司和查尔斯敦国际港口公司。最高法院在联邦海事委员会诉南卡州港务局一案中裁定联邦海事委员会无权起诉州政府的港务局,因为州政府享有主权豁免。为此,在2002年9月18日,联邦海事委员会撤销了对南卡州港务局的指控。联邦海事委员会的行政法官也撤销了对查尔斯敦国际工程公司和查尔斯敦国际港口公司的指控,认定上述公司在当时不属于1984年海运法规定的码头作业者。

然而到了2006年6月,联邦海事委员会发布公告并命令撤销联邦海事委员会行政法官先前做出的决定,联邦海事委员会认为,尽管查尔斯敦国际工程公司和查尔斯敦国际港口公司在当时并非码头作业者,但有必要在撤销指控前,对上述两造进行深入调查,查清上述两造间的关系以及对CMH的关系。针对联邦海事委员会的决定,查尔斯敦国际工程公司和查尔斯敦国际港口公司提出了要求复核的申请。联邦海事委员会在2006年11月28日否决了他们的申请,并命令联邦海事委员会行政法官迅速审理拖延了7年之久的聆询。

 西行泛大西洋运价稳定协议成员宣布维持燃油附加费不变,提高内陆燃油附加费和货币调整附加费

从事于美国至东亚航线的西行泛大西洋稳定运价协议组织成员宣布维持现有的燃油附加费(BAF)不变,但调高至2007年2月的内陆燃油附加费(IFC),货币调整附加费也作出调整。详情如下:

从2007年2月1日至2月28日: 燃油附加费为美元364/20’; 美元455/40’和45’; 美元24/每运费吨。2月的内陆燃油附加费(IFC), 经小陆桥至内陆点的铁路运输燃油附加费每箱从179美元调高至每箱190美元,本地和地区的卡车运输每箱从52美元调高至55美元。货币调整费从2007年1月至3月31日,日元0%;韩币0%,台币4%(原先5%);新加坡币12%(原先10%)

西行泛太平洋运价稳定协议的11名成员是:美国总统轮船公司、中海、中远、长荣海运公司、韩进海运公司、渣打集装箱公司、现代商船公司、“K” Line、NYK船公司、东方海运和阳明海运。有关附加费的详情可查阅网站 www.wtsacarriers.org

 泛大西洋班轮公会宣布维持现行的货币调整附加费和燃油附加费

从事于美国和北欧/英国/爱尔兰/斯堪的内维亚和巴尔的摩港口航线的泛大西洋班轮公会已经宣布维持燃油附加费不变,直至2007年2月15日。现行的货币调整附加费(CAF)也保持8%不变,直至2007年2月15日. 该组织从2006年11月16日调整了15%的燃油附加费后,燃油附加费一直维持不变,它的货币调整附加费从2006年7月15日从6%调高至8%后,至今也未变。

从2007年1月16日至2月15日的燃油附加费:经美国大西洋/海湾各港,395美元/20’,790美元/40’和45’,40美元/每运吨费;经美国太平洋各港口,593美元/20’,1186美元/40’和45’,59美元/每运吨费。该组织的成员是大西洋集装箱公司、地中海海运公司、马斯基海运公司、NYK、东方海外和铁航。这些费用在该公会向美国联邦海事委员会登记的费率表中公布,可参阅网站: www.tacaconf.com

 泛太平洋稳定运价协议组织的承运人宣布延长燃油附加费和内陆燃油附加费

从事于东亚至美国航线的泛太平洋稳定运价协议组织,登记号为011223,已经宣布提高内陆燃油附加费(IFC),和延长燃油附加费(BAF)有效期至2007年2月。详情如下:

燃油附加费(BAF),从2007年2月1日至2007年2月28日, 美元345/20’; 美元455/40’; 美元510/40’ HC; 美元580/45’; 10美元每运费吨。2 月的内陆燃油附加费(IFC), 经小陆桥至内陆点的铁路运输燃油附加费从每箱179美元调高至190美元,至加利福尼亚州、奥瑞冈和华盛顿州第四组各点和东部口岸的本地卡车运输从每箱52美元调高至55美元。

该组织的成员是:美国总统轮船公司、中远公司、长荣海运公司、韩进海运公司、渣打集装箱公司、现代商船公司、K Line、三菱船公司、NYK船公司、东方海运和阳明海运。有关附加费的详情可查阅网站 www.tsacarriers.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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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卷第一期出版于2007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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