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卷第三期出版于
2008年3月5日

美国加利福尼亚州奥克兰市

航标(SIGNALS新闻快报为您提供详细的有关美国联邦海事委员会立法和执法信息及海运企业的发展动态。目录。

 06-08号通告:联邦海事委员会拒绝在美国使用无证海上运输中间人的申请

联邦海事委员会决定,有关海上运输中间人的经营许可证制度不变,在美国不能使用无证货运代理.在06-08号通告中, 经过认真考虑,联邦海事委员会正式拒绝了Team Ocean Services提出的颁发一个陈述性命令的申请. Team Ocean Services是在德克萨斯州注册的海上运输中间人,在2006年8月份向联邦海事委员会申请,请求允许无证代理在美国代表注册的海上运输中间人开展海上运输中间人业务。联邦海事委员会拒绝了该请求,它认为联邦海事委员会的规章已经明确规定,任何个人或公司在美国从事海上运输中间人服务必须在开展业务前取得经营许可证,这也同样适用于货运代理,无船承运人和其在美国的代理。但在美国境外的从事货运业务不受此限制。

根据其申请申请,Team Ocean 在美国拥有20个具有经济担保责任的分公司,并雇用了当地的员工。根据联邦海事委员会的规则,这些分公司可以与Team Ocean 共用一个经营许可证,但Team Ocean 应当在经济担保中列明这些分公司并为每一个分公司提供1万美元的经济担保。根据其申请书,Team Ocean 要求更换其经营模式,雇用没有关系的和无经营许可证的代理以其名义提供海上运输中间人的服务,从而取代所有的分公司。

在2003年,Team Ocean,针对违反海运法,允许不合法的分公司或雇员使用其证书的指控与联邦海运委员会和解,共支付10万美元作为罚金。在这次递交的申请中, Team Ocean陈述的理由主要以2006年1月由当时的法律总顾问Amy W. Larson发布的意见书为基础的,Larson称无证的或没有经济担保的代理可以合法的代表持有证书的海上运输中间人提供货运服务,只要双方具有“委托与代理”关系,因为这种代理关系可以视为实际的代理安排。在其申请书中,Team Ocean要求全体海事委员会针对实际代理安排问题作出决定。

联邦海事委员会否定Team Ocean的申请有几个理由,首先认为法律总顾问Larson’s 的意见是“仅仅阐述了代理法的原则,但并没有考虑到1984年航运法的规定或联邦海事委员会的要求的法律义务”,联邦海事委员会裁定没有资格的代理不能代表有经营执照的海上运输中间人提供海上运输的服务,尽管他们之间有实际的代理关系。其次,联邦海事委员会还最终陈述说,这种改变代理的作法将破坏美国国土安全,有背于当前各种正在施行的支持安全和运输供应链的规章制度。由此,联邦海事委员会拒绝了Team Ocean的请求,认为现行的经营许可证制度和经济责任担保要求保护航运业和海上运输中间人免受不合格,没经验企业的变相不道德的竞争,从而有损国家安全利益。

 美国联邦海事委员任命Peter J. King为代理法律总顾问

美国联邦海事委员会于2008年2月16日正式任命Peter J. King为代理法律总顾问。 King将接替Amy W. Larson。在此之前,King曾担任联邦海事委员会行政局的局长。其间,其主要负责管理联邦海事委员会金融管理部,人力资源部,信息技术部和管理部。King于2007年4月被任命担任代理法律总顾问职务。也是在那时,King被任命为联邦海事委员会资深执行服务部的成员之一。他在1987年第一次为联邦海事委员会工作,担任执行局 (BOE) 的审判庭律师,在次以前,他在华盛顿特区的Hopper Mayer & Coleman 律师事务所担任见习律师,从事运输,船舶融资和海关法。

 泛太平洋稳定运价协议组织降低燃油附加费,提高内陆燃油附加费

从事于东亚至美国航线的泛太平洋稳定运价协议组织(TSA)宣布,在2008年4月份降低燃油附加费(BAF)。该组织还宣布在4月份提高内陆燃油附加费(IFC)。

2008年4月1日至30日的内陆燃油附加费调整标准为:经小陆桥和铁路运输的内陆货燃油附加费每箱290美元,至加利福尼亚州、奥瑞冈和华盛顿州第四组各点和东部口岸的本地卡车运输每箱为84美元。降低后的4月份燃油附加费标准为:688美元/20’箱,860美元/40’箱,968美元/40’高箱,1089美元/45’箱,每运费吨19美元。该组织还将在4月份和5月份分别调高苏伊士运河和巴拿马运河附加费。从2008年4月1开始,苏伊士运河附加费调高为65美元/20’ 箱,130美元/40’箱。从2008年5月1开始,该组织调高巴拿马运河附加费为260美元/40’箱,每运费吨14美元,每立方6美元。

该组织的15名成员是:美国总统轮船公司中海集装箱运输公司(CSCL达飞海运公司中远公司长荣海运公司韩进海运公司渣打集装箱公司现代商船公司"K" Line地中海海运公司三菱船公司NYK船公司东方海运阳明海运 以星船务公司。有关附加费的详情可查阅网站www.tsacarriers.org

 西行泛太平洋稳定运价协议成员加收额外的燃油附加费,降低燃油附加费,增加内陆燃油附加费

从事于美国至东亚航线出口贸易的西行泛太平洋稳定运价协议组织(WTSA)成员(FMC登记号为011325),宣布2008年4月份降低现行的燃油附加费(BAF),提高4月份的内陆燃油附加费(IFC)。从2008年4月1日起该组织调高货币调整附加费。

降低后的2008年4月份燃油附加费执行标准为:688美元/20’集装箱,860美元/40’和45’箱,每运费吨42美元。2008年4月份的内陆燃油附加费调整标准是:经小陆桥和铁路运输的内陆货燃油附加费每箱290美元,至加利福尼亚州、奥瑞冈和华盛顿州第四组各点和东部口岸的本地卡车运输每箱为84美元。2008年4月1日至6月30日的货币调整附加费标准为:日元0%,韩币0%,台币由5%调高至6%,新币由14%调高至17%。

该成员组织还宣布了新的回收燃油成本的新措施。该组织成员签订的许多服务合同并未随着运价本中登记的燃油附加费调整。从4月1日开始,该组织成员将对通过服务合同出运的下列货运加收额外的燃油附加费,标准为每一票废纸货运200美元,40’箱的农产品,化学品,陶瓷制品,林产品,皮类产品,废钢材,废塑料和多种混杂货为300美元。其它箱型的货运或没有按每一集装箱计算的货运将按比例收费。

西行泛太平洋稳定运价协议的10名成员是:美国总统轮船公司中远长荣海运公司韩进海运公司渣打集装箱公司现代商船公司"K" LineNYK船公司东方海运 阳明海运。有关附加费的详情可查阅网站www.wtsacarriers.org

 泛大西洋班轮公会维持现行的燃油附加费和货币调整附加费不变

从事于美国和北欧/英国/爱尔兰/斯堪的内维亚和巴尔的摩港口航线的泛大西洋班轮公会(TACA)宣布维持现行的燃油附加费(BAF)至2008年4月15日不变,在此期间的燃油附加费标准是:经大西洋/海湾各港的货运的燃油附加费:607美元/20’箱,1214美元/40’和45’箱,61美元/运费吨。经太平洋沿岸各港的货运的燃油附加费:911美元/20’箱,1822美元/40’和45’箱,91美元/运费吨。同期的货币调整附加费保持12%不变。

该组织的成员是: 大西洋集装箱公司地中海海运公司马斯基海运公司NYK船公司 东方海运。这些费用在该公会向美国联邦海事委员会登记的费率表中公布,可参阅网站: www.tacaconf.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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