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邦法院下令禁止 Indigo 物流公司从事非法的货运代理业务 |
---|
联邦法院下令禁止设在萨瓦纳和亚特兰大的Indigo物流公司违反海运法,未获联邦海事委员会批准的经营执照和提供经济责任担保就从事货运代理业务。法官巴屯在2011年4月15日在美国乔吉亚北部地区法院签发了临时禁止令。 此项禁止令针对Indigo物流公司,也适用其代理,雇用人员和从事这一活动的有关人员。该禁止令规定Indigo物流公司未获联邦海事委员会批准的经营执照和提供经济责任担保不得从事海上运输中间人的业务。 2011年4月7日,联邦海事委员会开始调查,发现Indigo物流公司至少从2008年开始,未获联邦海事委员会批准的经营执照和提供经济责任担保就开始从事海上运输中间人的业务。在2011年4月8日,联邦海事委员会请求联邦法院下令禁止Indigo物流公司进一步的非法活动。违反海运法或海运法规的最高罚款为每项违法40000美元。 公共海上运输承运人或其他海外货运代理应当避免使用Indigo物流公司作为海上运输中间人的服务。联邦法院下达禁止令后,联邦海事委员会主席林达斯基说:“社会公众有权期望任何安排国际海运的公司是根据美国法律取得经营执照和提供经济责任担保的,联邦海事委员会要确保这些公司遵守法律,我们对法院如此迅速制止非法行为感到非常高兴。” |
马斯基船公司荣获联邦海事委员会主席的地球日奖杯 |
---|
联邦海事委员会主席林达斯基最近授予马斯基船务公司联邦海事委员会主席地球日奖杯,表彰其在船舶营运,船舶设计中发挥的环保领导作用和致力于降低碳气排放的努力。这是第二次联邦海事委员会主席授予海运界人士有关环保领导作用的奖励。上次的领奖人是洛杉矶港务局,表彰其通过实施港口清洁卡车计划改善空气质量的努力。 联邦海事委员会主席林达斯基说, 在2006年,马斯基船公司是第一家自愿开始使用低硫化燃料油的船公司,这一开创性的计划节省了4100吨污染北美地区空气的燃油。联邦海事委员会主席林达斯基也表扬了马斯基船公司在造船设计时节省能源的努力。他指出,马斯基船公司最近订造的TRIPLE-E 级的集装箱船,节省燃油的慢驶时速船壳设计, 将使用利用废气再造能量的引擎, 每船与现行的最好营运的船舶比较,至少再降低20%的碳气排放。 联邦海事委员会主席林达斯基说,“我在联邦海事委员会最重要的工作之一是推动全球绿色工作,寻求持之以恒的海上运输的方式,而马斯基船公司已经在这方面开了头,我期望进一步与马斯基船公司和其他公司共同努力。” |
泛太平洋稳定运价组织执行普通运价调整费,并登记高峰季节附加费 |
---|
从2011年5月1日起,从事于东亚至美国航线的泛太平洋稳定运价协议组织 (TSA)(联邦海事委员会登记号为011223)的成员,开始执行原先宣布的普通运价调整费 (GRI)。美国西部港口400美元/40’标箱,其它港口600美元/40’干货箱,其它类型的集装箱的运费相应上升。这符合2010年11月份宣布的2011-12稳定收支平衡计划该项普通运价附加费适用于服务合同和运价本。也适用所有种类的特殊箱型,包括平板箱,开顶箱和灌装箱。有些船公司已经谈判延期执行或降低其普通运价调整费, 但是上述普通运价调整费的金额已在列明在承运人的运价本。 该组织也登记了高峰季节附加费 (PSS),从2011年6月15日至11月30日,320美元/20’标箱;400美元/40’普箱,450美元/40’高箱,505美元/45’;拼箱货的数额各不一样,有些登记为 每立方6美元或每吨12美元。 根据旧公式按月计算的2011年5月份的燃油附加费 (BAF) 标准为:1048美元/20’标箱;1310美元/40’普箱;1474美元/40’高箱;1658美元/45’箱;29美元每运费吨(拼箱货)然而,大部分货运是根据新公式计算燃油附加费的,每季度调整。根据新公式按季度计算的2011年的 4 月至6 月的燃油附加费标准为:至美国西岸港口的货运,468美元/40’标箱;至美国东岸和海湾港口的货运,879美元/40’普箱。2011年4月至6月的内陆燃油附加费 (IFC) 标准为:经西岸各港的内陆货每箱295美元;经东岸各港由铁路运输的内陆货每箱148美元;至加利福尼亚州、奥瑞冈和华盛顿州第四组各点和东部口岸的本地货运每箱为85美元。韩国的文件费和封箱费从2011年6月1日起生效,每提单的文件费30000韩币(30美元)和每个封箱5000韩币(5美元)。 该组织的 15个成员是:美国总统轮船公司、中海集装箱运输公司、法国达飞船务公司、中远公司、长荣海运公司、韩进海运公司、渣打集装箱公司、现代商船公司、K Line、马斯基船务公司、地中海航运公司、NYK船公司、东方海运、阳明海运和以星船务公司。有关附加费的详情可查阅网站www.tsacarriers.org。 |
西行泛太平洋稳定运价协议组织宣布2011年4月-6月的燃油附加费 |
||||||||
---|---|---|---|---|---|---|---|---|
从事于美国至东亚航线出口贸易的西行泛太平洋稳定运价协议组织 (WTSA) 成员(FMC登记号为011325)宣布,从2011年4月1日至6月30日的燃油附加费 (BAF) 标准为:
2011年4月至6月的内陆燃油附加费 (IFC) 调高为:内陆点联运的货运,每箱收费标准为295美元;本地/区域货,每箱85美元。西行泛太平洋稳定运价协议组织是一个自愿组织,该组织的10名成员是:美国总统轮船公司、中远、长荣海运公司、韩进海运公司、渣打集装箱公司、现代商船公司、“K” Line、NYK船公司、东方海运和阳明海运。有关附加费的详情可查阅网站http://www.wtsacarriers.org。 |